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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升教學助理制度之質與量(T. A. System)
一、教學助理的資格與職責
- 資格:資訊管理系大學三年級及四年級學生。
- 職責:課業諮詢與輔導。
- 依據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辦法,第五條及第六條辦理教學助理甄選合格之教學助理。經甄審合格後聘(任)用,聘期以一學期一聘為原則,聘期屆滿應依當學期教學計畫需要重新提出申請。
二、教學助理實施情況
- 95年學年度上學期:
有意擔任教學助理(TA)之大三或大四生向系上提出申請,由任課老師進行審查並決定人選。本學期學業諮詢與輔導課程為「視窗程式設計」,由詹孟達、謝彣彬及吳宗育同學負責,週一至週三在管理館M511、M514、M515實驗室,三位研究生輪流值班,解決及輔導同學課業上問題。
- 95年學年度下學期:
本系持續上學期作法,由陳冠儒、劉亦珊、蔡米琪及吳宜宸同學擔任「程式設計」之教學助理,於週一至週三在管理館M511及M514實驗室值班,解決及輔導同學課業上問題。學業諮詢與輔導之科目有程式設計。下圖為本學期辦理情形:
- 每學期的教學助理人員及值班時間地點均公佈在資管系網頁上,方便同學查詢並善加利用。
三、教學助理實施績效
- 95學年度上學期教學助理:詹孟達、謝彣彬及吳宗育同學共輔導1,687人次。詳細資料如下:
- 95學年度下學期教學助理:本學期從四月開始,累計目前(至五月十四日止)輔導人數約有72人次。詳細資料如下:
陳冠儒及劉亦珊同學一組負責「程式設計」,每週一與週二晚上六點至八點及週三下午一點至三點在管理館M511實驗室。
9509 9510 9511 9512 9601 合計 輔導人次 28 427 232 483 517 1,687 蔡米琪及吳宜宸同學一組負責「程式設計」,每週一至週三晚上六點至八點在管理館M514實驗室。
9509 9510 9511 9512 9601 合計 輔導人次 45 2 47
四、教學助理考核
依據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辦法,平時考核及期末考核:
- 以協助授課教師是否準確完成教學準備工作和應完成事項,為成效評量之基準。
- 教學助理應克盡其責,參與職前講習及期末研習等業務相關活動、並按月填寫工作考核表。
五、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辦法及相關表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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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助理相關流程與前置作業 教學助理實施辦法 教學助理申請表 |
| 教學助理輔導排課表 |
| 教學助理輔導報表 |
| 教學助理自我評量表 |
| 教學助理表現評量表(學生用) |
| 教學助理表現評量表(系所主任用) |
| 印領清單 |